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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空间规划(08.03-08.09)

来源:??????2020/8/14 8:37:19??????点击:

一、张尚武: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

国土空间规划改革是一次系统性、重构性的规划制度创新,构建统一的技术标准是其中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多规合一”的基础性工作。技术标准是过去规划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不同部门规划之间,技术标准不统一,即使是在一个部门或行业内部,规划技术标准也往往存在矛盾。

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全面推进的背景下,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十分紧迫性,但又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好顶层设计,顶层设计主要有三个方面。

1、突出一个导向

一是,与市场化环境下规划作为公共干预手段的基本属性相适应。技术思维向公共政策思维转变,体现底线思维、内涵发展、弹性应对、动态适应的要求,解决好技术性与政策性的关系。用地分类作为一项规划编制和管理最基础性的技术标准,也是过去矛盾最突出的,静态、功能属性的用地类型划分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难以适应动态、政策属性的土地使用要求,以及造成刚性与弹性、混合性与单一性等建设管理环节的矛盾,直接影响了规划体系的运行。

二是,与当前空间治理能力建设的导向相契合。规划技术标准体系要以人为本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基本价值导向,体现国土空间的人文价值、生态价值,和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要求。

三是,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运行的逻辑相匹配。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全要素、全过程统筹是国土空间体系运行的基本特点,其关键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型规划的传导和对应规划事权的衔接关系,先整体再局部,先要做好体系架构,把握住重点环节,逐步推进。

2、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是,要把握好既有标准和新体系的关系。新体系和既有标准之间要有充分的衔接和逐步过渡,而非完全依靠新体系直接覆盖,特别是在专项规划领域还涉及规划部门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如何处理好过渡关系就更加重要。我认为应对既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突出问题导向,找出关键矛盾和冲突点。要把既有体系的优化和新体系构建统筹考虑,同时要加强部门间协同,做好加减乘除,避免旧矛盾没解决又出现新矛盾。

二是,要处理好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国家层面的技术标准面向全国,而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各有差异,各地技术力量和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需要审慎处理好标准的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国家层面的技术标准并非越多越好、越细越好,应更多强调引导性,注重体系架构、关键内容和程序的把控,赋予地方标准更大的发挥空间,避免越俎代庖,全国“一刀切”。

3、建立动态优化机制

一是,建立评估优化机制。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构建过程中,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矛盾,需要形成不断评估、不断优化的运行模式。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评估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推动技术标准体系的逐步完善。

二是,加强学术研究工作。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确立需要大量研究工作的支撑,只有在长期研究积累、对实践环节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才能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技术准则。特别是随着居民需求、生活质量、新技术应用等不断变化,都会对标准的适应性产生新的要求,应积极鼓励开展前瞻性的学术研究工作,这对于标准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加强地方试点和平台建设。通过支撑学术团体、宣传培训等平台的搭建,推动标准的研发、试点和推广应用。特别是应加强地方层面学术团体的建设,如上海、北京、深圳等超大城市,在许多方面需要积极建立起一套更加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地方性规范。通过地方学术团体的培育,推动一些技术标准在地方的先行先试,并支撑技术标准的研究和评估工作。


二、石楠、袁昕:谈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重要意义、主要转变和工作方法

国土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的成立,引起业界广泛关注,专家们围绕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展开热烈研讨、积极建言献策,本期编发分技委委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石楠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袁昕副会长在国土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大会上的发言,以飨读者。

石楠——国土空间规划分技委委员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秘书长  

一、要深刻认识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业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十分期待,发展和保护需要规划作为引领。《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国土空间规划要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这是新时代空间规划的使命和要求。要落实韩正同志讲的规划不能有颠覆性错误,自然资源部陆昊部长说规划不能有硬伤的有关要求,都需要把空间规划的标准化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战略性、权威性、协调性、操作性的基础在于科学性,科学性的根本在于标准化,标准化工作的水平决定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科技含量,决定了行政决策不是拍脑袋决策,比如三条线的划定是基于科学原理而不是个人喜好才算合理,还有双评价等等,都需要有标准作为基础。标准化也是推动行业管理、促进学科建设的前提,没有一定的标准化支撑,行业准入、能力提升、乃至行业利益保护都成了一种缺乏依据的“私利”。同时,标准还是国际合作的重要领域,所有学术研究、职业实践的共性科知识题,往往都凝练到国际标准中,标准在国际合作中更主要是一种非关税技术壁垒,是国际合作的重要抓手。

二、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已经开展的标准化工作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专门成立了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长期以来组织承担了一系列原城市规划建设领域的标准制定、培训、宣讲和推广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牵头组织了原城市规划标准体系的研究,提出了城市规划标准化工作的框架,牵头原城市规划术语标准的制定和全面修订,牵头城市防灾、生态、交通等领域的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制定,参与了国际标准的制定与推广,为规划相关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此外学会也开展了自己的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目前已有一批团体标准发布,供大家自由采用,此外,还有一批在编的团体标准正在制定。

三、规划标准化工作的经验分享

(一)标准的顶层设计很重要。

要准确把握标准化工作的定位,在国家大的标准化的框架下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是怎样的构成,与大家的工作体系、行政体系、行政层级是什么样的关系,需要进行很好的区分,明确标准体系的总体目标、内容构成,以及标准制定的路径,明确哪些标准先做,哪些标准后做,为标准制定工作提供引导。

(二)标准要坚持底线思维。

有些地方的行政领导经常混淆,把标准作为目标和指标,认为达到了标准规定就是最好的,甚至说标准定的太低了。实际上标准是保底线,标准不是上线,标准是保证你不犯错,达到标准只是一个门槛,只是保证不做坏,不出最糟糕的结果,不保证做得好,不能保证达成某个目标或者实现什么指标。

(三)标准要敬重实践经验。

学术研究讲求前瞻性,标准制定存在滞后性,不同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是实践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是对其中的技术细节加以凝练、条学问后的产物。只有先有了成功的经验,先有了失败的教训,才可以写标准,只有跨过障碍才知道怎么逾越,走过的弯路才知道哪儿是坎儿,如果实践经验不够,那么标准制定出来往往就不够科学。因此,不能仅仅是需要什么标准就制定什么标准,还应该必须是哪个标准成熟才制定哪个标准。

(四)标准要强调实用性。

标准就像是一把尺子,是要拿来用的,大家很多基本的要求,理念、价值观需要转化成技术细节加以控制,转化成技术人员可以用的具体的数据、程序,才能更好发挥作用。比如说大家讲以人为本,不能以车为本,就要体现在具体的道路标准、道路断面设计规范中,再简单的一些,就是不要做那么多的车行道,而不能只是体现在总则里。标准的科学性是最根本的,应当尽量少一些主观因素、经得起推敲。

(五)标准要体现继承性。

标准不是写出来的,甚至不是那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攒出来的,而是实践以后大家共同的进行推敲、研究的结晶。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建构过程中,已有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海洋规划标准中的合理成分应该充分吸纳,技术细节的东西既有价值判断,但最根本的是还技术性,怎么样把这些好的东西用起来,而不是从头开始,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袁昕——国土空间规划分技委委员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  

国家、省、市县都在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整个规划行业是巨大的技术挑战,确定技术标准、指南十分重要。

只有在使用的过程中对整个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才能更好的发挥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的作用。面对当前的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大家要认清三个转变:

1、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了从原来的技术工具到综合管控的转变。规划的编制必须应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国土空间治理的逻辑,回应真实问题和真实需求,不能再简单地就规划论规划,就指标说指标。既要加强战略研判,又要加强对技术方案做出制度性的安排和针对性的政策设计。

2、规划从一个静态的蓝图转向动态方案的闭环。如何解决指标刚性管控与市场变化、地方动态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国土空间规划必须要解决的关键难点问题。需要建立建设用地动态保障机制和城镇弹性空间管控机制相结合的动态方案,通过预留机动指标制度、建设用地交易制度、高质量发展奖励制度等化解指标刚性管控的核心矛盾冲突,通过预留城镇弹性空间合理规模和明确使用规则来平衡规模管控和保障空间落地需求之间的矛盾。规划从传统静态蓝图式规划转向刚弹结合的动态方案,形成规划-实施-评估-再确定-再实施的动态闭环。

3、工作方法上,国土空间规划要进一步加强上下贯通和横向的协同,强调实事求是和技术创新。从底图底数、问题识别到规划决策,每一个环节的问题都来自于一线,解决的方法的探索也必须经过一线的实战,规划要做到科学决策,就要做到不唯上、不唯指标和规程、不唯大牌专家,勇于面对问题深入探讨,做出新的探索。

在这样对规划的认识和理解,以及作为规划设计机构需求的基础上,在技术标准、指南或规程的研究制定过程中,一定离不开一线工作的问题反馈,标准就是为了用,但是要想用好标准,就像大家研发一款武器一样,需要大量战场实际的检测工作,最后才能够定型、量产和交付部队。标准的制定来自两方面的智慧,一是实践经验的归纳和总结,二是理论引领和提升。

前一阶段大家参与一些国土规划编制以及标准规程、指南制定的工作,有一些感受和建议跟大家分享。

第一,整个标准的制定过程,应该争取更广泛的行业参与,在研究制定的过程中形成更多的讨论和反馈。这两年在规划上出现一个倾向,比如说大家做社区规划,规划师起到了很好的衔接基层政府的治理和社区居民、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起到沟通协调作用,从一开始就是广泛的社会参与的状态,但是规划的层级越往上,它就越变成封闭了,一些总体规划、战略规划要求保密,我觉得这是一个问题,你越保密,集中在越小的圈子里,就越不可能把这些问题在短期内深入地探讨清楚和完善,这跟规划的社会参与到最终成为公共政策的需求导向是有出入的。大家在做国土空间规划的时候也碰到过类似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大家遇到一些问题,希翼可以拿出来做一些行业讨论,但是得到甲方的反馈是这些事都没有定,你们还是不要说了,我觉得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是一个不利的现象,国土空间规划是一个全新的体系,需要让全行业广泛交流,才能尽快形成共识,提高全行业的技术水平,实现高水准地完成首轮编制工作。具体到标准、指南等的制定上也是这样的问题,标准一定要拿来广泛讨论,让大家都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才能真正形成好的标准。

第二个,编制团队应该多下基层,排斥合作、闭门造车做出来的成果在基层使用中一定有更多问题。这个指标到底怎么来,到底怎么用,指标的设置到底是解决哪些实际的问题,一些指标在一线运用时还是有大量的困惑,需要通过下一阶段的技术工作进一步完善。

第三个,希翼能够有组织地引导一些试点和示范的工作,建议主管部门有意识地寻找一些典型的区域,典型的问题,树立一些示范或试点的工作,集中行业的智慧,针对性地决绝实际中遇到的标准问题,同时让行业得到学习的机会。现在整个行业是比较焦虑的,反映出来就是大家不知道规划怎么样编,另一方面规划行业又非常善于学习,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培训班,但是普遍是空对空的,多是一些政策解读工作,缺乏鲜活的案例对技术提升还是缺乏帮助,怎么通过对指南、标准的研讨,加上实际的鲜活案例来形成技术引导,促进行业进步,这也是能够决定最终是否能够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很重要基础。行业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很好的带动行业学习和进步的机会,把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做好,大家愿意参与更多这样的工作。谢谢。


三、王伟:国土空间规划标准的公共政策属性

国土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委”)正式成立,意味着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正在提速。在此,中央财经大学城市管理系系主任、国土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王伟从公共政策视角谈一谈对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属性的认识与思考。

1、什么是标准?

国土空间“标准”一词应用极为广泛,很多不同的社会范畴都会用到,如产业界有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在金融领域有财务报表标准;在法律界有判案标准;社区管理有市民标准;体育领域有裁判标准;教育领域还有教学标准、考试标准等等。虽然大家都在讲标准,但所涉对象千差万别,语义内涵并不完全相同。规划技术标准属于具体领域的标准形式,伴随我国空间规划改革的推进,正面临着体系性重构的艰巨任务,而要有序、有效、有为地完成这种庞大复杂的重构,既需要回归初心与源头的本质思维,又需要立足高位与大局的开阔视角,系统研究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标准的目的、特性、功能、作用、范围、分类以及标准的产生和实施等基础性问题,为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大厦的构筑奠定坚实基石。

最早的标准定义由1934年盖拉德(C J.Gaillard)在其著作《工业标准化原理与应用》中提出:“标准是一种构想/规划,其建立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或任何其他图形方法,或用模型、样品的办法,或其他物理表达方法,用以在一段时间内定义(defining)、指定(designating)或详细说明(specifying)一个测量单位或基准、一个物理对象、一个活动、一个过程、一个方法、一个实践、一种能力、一个功能、一个性能、一项措施、一项安排、一个条件、一项责任、一个权力、一项职责、一个行为、一个态度、一个概念或构想的某些特征”。1952年盖拉德又对定义的结尾进行了补充:“……概念或构想、或前述各项的任意组合的某些特征,以便通过在生产者和经销商、消费者、客户、技术专家以及其他相关方之间建立共同的理解基础,来达到促进生产、处理、规制和/或使用商品及服务的经济性与效率的目的”。这一概念基本回答了标准是什么、如何建立标准、标准化对象包括的内容、标准的有效性与时间维度的关系、标准的作用以及制定标准的目的等问题。

200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标准给出定义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建立并由公认机构批准,为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对活动及结果提供规则、引导或给出特性的文件,同时强调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公共效益为目的。2014年,我国国家标准GB/T 20000.1-2014《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对标准化给出界定: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对标准给出最新定义: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2、什么是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其作用是规范和引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规划等。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提出“公共政策的本质是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必须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使其具有合法性。许多学者都将公共政策的目标导向定位于公共利益的实现,认为公共利益是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和逻辑起点,是公共政策的本质与归属。

通过标准与公共政策内涵定义的对比,可以看出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共性交集:首先,两者都具有一定的公共性,所涉及问题都关系到公共利益,需经过协商达成并受到公众的监督;其次,两者的实行都具有强制性,公共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标准一经颁布,各行为主体就要接受和遵循;再者,标准与公共政策都具有稳定性和变动性,即公共政策和标准都应与时俱进,但在一定时间内应保持稳定。同时也要注意到两者存在以下一些不同:

一是对象范畴不同。公共政策只存在于公共部门,而标准最先起源于私人部门,现在在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都有存在。二是公众参与度不同。从日常生活中的观察可以发现,公共政策的民主参与度和社会关注度显然要高于标准。三是影响范围不同。公共政策无论是影响范围还是影响力度都比标准要大。四是功能作用不同。标准的功能单一主要起到规范作用,而公共政策具有导向、控制、分配多种功能。五是制定过程中影响因素不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因素主要是政治因素,而影响标准制定的主要因素是技术因素。虽然存在上述不同,但从本质属性上看,标准仍可视为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公共政策类型,因为一项好的标准其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是能够反映与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实现。

3、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把握规划技术标准研制

规划具备公共政策的属性已是我国规划界和学术界、各级政府的基本共识。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对此,新时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标准研制应进一步从公共政策视角给予把握: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标准的公共性价值取向。任何标准都会涉及到对以利益为核心的社会价值的分配。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的重构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政策性和战略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多元主体,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均应体现公共性的内涵,维护公共利益是其核心价值取向。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提出,我国的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五个层次构成。对此,可通过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标准编制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多级化协同来加以响应。明确国家和地方层面标准编制工作责任,建立多级、多主体参与标准体系建设的机制,有效整合多方力量推进标准工作落实。国家层面,由主管部门出台推动标准编制和实施引导意见,制订标准体系建设和实施规划,建立督查考评机制;组织基础术语标准、国家层面强制性标准的编制,加强与国土空间治理相关标准制定部委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作;地方层面,业务部门应该依据有关引导意见和规划计划,结合地域特点和实际,深化国家层面的标准体系和目录清单,构建适合本地区发展的标准细化方案。同时地方政府以及规划部门可发挥基层优势,搭建各方合作的制度平台,调动社会公民参与规划标准的积极性;建立更加开放的公众参与体系,强化包括行业协会、企业组织以及专业研究机构在内的多样化的利益角色参与过程,通过鼓励支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等来汇聚更多共识。

其次,要充分认识到标准的合法性规则要求。公共政策的目标之一是力求合法化。当前国土空间规划从关注“物质空间”向关注“社会空间”的转变,社会发展问题以及国土空间中种种治理难题,传统单纯局限于物质的空间设计与规划技术标准,无法解决复杂的隐性利益问题,面向国土空间的公共管理必须以法治规则为依据,依法制定与运用标准有利于给每个个体一个稳定预期和一种共同认识,从深层次支撑标准体系的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的制定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根本依据。不仅在编制阶段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标准的评估、更新、终止也应在合法渠道内进行。因此,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标准研制首先要对近年来国家层面乃至各个领域内法律法规建设动态保持充分掌握与对接。

最后,要充分认识到标准的权威性效力保障。规划标准影响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标准的实施是通过规划对国土空间资源的统筹与协调、引导建设以及平衡规划背后的所代表的资源利益的分配。面对多元主体博弈,规划标准体系要得以顺利实施,必须体现出公共政策的权威性,而这种权威性的来源一方面与其合法性紧密相关,另一方面与其科学性密切关联。提高标准的权威性需要关注三个方面:首先高质量的标准应是具有适度标准化特征,有利于塑造地方发展特色的标准;不同的地域具有不同的自然背景与人文背景,在规划和建设中过度依赖或者应用标准,会导致生产统一标准下的千城一面,所以规划标准应该适度标准化,适度标准化是为了避免标准的统一效果而不顾客观实际,一刀切地硬性规定标准。所以,借助于规划标准编制之前的调研,研究和区分出规划哪部分可以采用标准化,哪部分应特殊对待。其次高质量的标准是采用先进方法的产物,全球化与信息化时代,众多发展理念与前沿基本处在信息同步的状态,规划标准的制定应该逐步向国际化、现代化接轨,标准的编制方法应该从少数精英主导的技术理性到向泛在众筹、公众参与协商的群体理性性转变,通过吸取更多的智慧来提高标准的编制质量与水平。最后要高质量的标准需要高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维护。从标准制定、审批、监测、评估、更新、终止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加强“标准”自身的全面标准化建设,解决“标准”的标准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促进标准在高水平国土空间治理中效能的完全释放。毫无疑问,高质量的标准将更好地树立自身的权威效力。


四、2020自然资源和规划监管决策信息化专题研讨会顺利召开

近日,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引导,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信息管理工作委员会主办,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及广州都市圈网络科技有限企业组织承办的2020自然资源和规划监管决策信息化专题研讨会以“云会议”和线下会议相结合的形式成功举办,A会场的6位嘉宾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监管决策信息化主题共同分享了与主题相关的研究和观点,干货满满。

1、开幕致辞

在致辞演讲中,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唐凯会长代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对本次专题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预祝专题研讨会圆满成功。唐凯会长表示,面对国家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对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城市已经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城市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越来越大,而信息化建设在提高城市工作效率和透明度等方面成为一个很好的技术手段,方法和技术的进步推动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而城市为信息化的发展与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结合工作实际,唐凯会长提出,只有密切结合工作实际需求,才是信息化走的顺利之路。其次,现在工作中需要除了信息收集之外,还有信息分析以及对策模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最后,唐凯会长指出信息化发展与建设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学者和专家,这就需要大家实际建立一个科学的共同体来共同推动城市信息化发展,才会让城市信息化发展走的更好。

武汉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盛洪涛局长在致辞中提到,近年国家、省、市各层面出台的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文件,将规划信息化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高度重视规划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近年,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在国家、省、市的高度重视下,在自然资源部的悉心引导下,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的大力支撑下,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信息化建设经历了以“平台化”为核心的智慧城市2.0阶段,目前正在积极适应以“智能化”为核心、大数据智能计算分析的智慧城市3.0阶段。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围绕此目标,着力从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搭建国土空间信息平台、自然资源监管系统以及配套机制建设;二是以智慧武汉时空大数据平台、CIM平台为基础,搭建城市信息基础平台;三是面向城市治理和智慧城市,深度拓展规划信息化的多维运用。

盛洪涛局长肯定了本次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专题研讨会召开是顺应城市信息化、智慧化发展的大趋势,也契合当今规划改革过程中对基础地理信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高度需求和关注,对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发展意义深远的一次会议。并号召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汲取各位专家的智慧和成果,交流探讨学界最新技术,推动规划信息化的技术创新和快速发展,总结借鉴各地先进经验,抓住改革机遇、应对转型挑战,共同为规划信息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2、报告主题

周俊杰《自然资源信息化总体架构下的国土空间治理》

周俊杰处长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分享:一是自然资源信息化总体方案为引领,简要阐述了的总体方案的重大意义、自然资源信息化总体思路及总体框架。二是紧紧围绕“国土空间治理”,重点先容了国土空间治理的核心、目标、主要途径以及支撑智慧化国土空间治理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三是充分展示了如何通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有序推进国土空间全域数字化、国土空间治理工作网络化、国土空间规划监管智能化,实现智慧规划、智能审批和动态监管,从而推动空间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思路。最后,精准提出了推动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必须把握、尽快落实的几个关键点:以全国统一底图为根本、以规划目标传导为核心、以规则算法定制为抓手,全力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设。

张新长《面向多源高分辨率遥感数据语义分割的深度学习方法研究与应用》

张新长院士针对目前我国遥感影像分类方法上自动化程度偏低、难以适应海量遥感数据快速处理等问题,提出了基于多层级特征融合的深度语义分割模型、基于多尺度特征学习的深度语义分割模型和融合视觉注意力机制的深度语义分割模型三种图像语义分割方法。可有效利用深度卷积神经网络中不同层级特征之间的融合与传递机制,并增强深度卷积神经网络的多尺度特征学习能力。张新长院士的报告阐述了选题背景,详细讲解了三个模型的实验流程和数据处理,将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对珠海市遥感影像数据进行了农田的精细分类,分类结果取得了90.6%的精度。并对现有的模型研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研究展望。

党安荣《疫情时代健康城市规划管理的智慧化思考》

党安荣教授的报告从新冠疫情对全球各国造成的影响切入,思考健康城市规划管理问题,涉及到“城”的健康(空间要素、空间构成、功能布局、基础设施)以及住在城里的“人”的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生活健康、行为健康),两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如果说健康城市是目标的话,需要通过韧性城市予以健康状态的评价,健康城市的韧性可以从硬件设施的数量(如医院的数量与规模)、强度(如医院的类型与等级)、分布(如医院的覆盖范围与可达性)以及App体系的保障(管理水平、应急能力、响应速度、服务水平)两大方面体现。显然,具有韧性的健康城市规划与管理,离不开集成应用空间信息技术的智慧城市予以支撑和保障,涉及诸多值得探索的问题。

贾克敬《 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思路》

贾克敬所长主要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引导意见》为主题展开分析,依据意见需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夯实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基础。三条控制线划定要统一数据基础,自上而下、上下结合逐级落地,协调边界矛盾,做到不交叉、不重叠,实施分类分区严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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