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点 | 广州批准完成“城中村”改造项目149个;重磅!国务院: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番禺旧改规划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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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点
广州已批准和已完成“城中村”改造项目149个;重磅!国务院: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番禺旧改规划出炉, 城乡更新用地面积达89.58平方公里;从土地整备看深圳大项目布局 今年或释放11平方公里;深圳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拟修订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
广州已批准和已完成“城中村”改造项目149个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广州已批准和已完成城中村改造项目149个。接下来,广州还将加快推进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及城中村改造行动计划等,加速推动城中村改造进展。
如今,城市更新已经实现从促进“城市增长”向促进“城市成长”的转变,从区域发展定位、公共利益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历史学问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对城中村及其周边区域改造系统谋划,最终在经济发展、学问延续等方面找到“最大公约数”,推动了城市发展。
为调动各方主体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广州将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要求,制定广州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细则,完善城中村改造范围界定、改造成本核算、协议出让等相关规定。
同时,广州将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前期介入、项目策划、控规调整进行全过程引导,在今年年初将城市更新4项审核权下放各区政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城中村改造事权下放,加快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和已批城中村项目实施进度。目前,天河区冼村、番禺区南浦村控规调整已公示。
在实施差异化的更新改造方式方面,广州正加紧研究制订城中村改造行动计划,以消除安全隐患、补齐配套短板、优化城市空间、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脉、实现产业升级,形成城中村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明确城中村改造方式、改造时间。
重磅!国务院: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
近日,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确定进一步支撑返乡下乡创业的措施,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乡村振兴。
会议确定,在落实好近年来国务院已出台政策基础上,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推出以下新措施:
一是加大政策支撑;二是强化融资服务和场地扶持,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创办小型加工项目。三是加强培训服务; 四是实施引才回乡工程; 五是建立创业风险防范机制。
据悉,此次会议特别提出了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创办小型加工项目。专家表示,为了支撑回乡创业农民工创办小型加工项目,河南等部分地区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的问题上开过“绿灯”,但此前并未全国推广。建小型加工厂属于商用,因此如果想在宅基地上建厂是将住宅用地转为商业用地,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才行,否则就是属于违法行为。而这一措施在体制上也将得到保障。
对宅基地制度作出一些相应调整,实现价值的显化,也是乡村发展的自身需求。城乡互动之下,由于区位条件、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禀赋各异,不同的村庄有不同的发展趋势,有的村庄能够转型升级而有的村庄则会逐渐衰败,宅基地成为制约村庄转型升级和自然衰败的关键性因素,它既能够促进村庄转型升级又能够导致村庄衰而不亡。因此,要实现乡村发展和村庄转型升级,必须要求宅基地制度做出相应调整。
番禺旧改规划出炉, 城乡更新用地面积达89.58平方公里
9月19日,广州番禺区政府发布《番禺区城乡更新总体规划文本》,提出番禺区新时期的城乡更新目标与策略,明确了更新强度、空间管控及各专项控制指引,并指出番禺区城乡更新时序安排、近期工作重点、规划实施机制等等。
此次规划范围为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的广州市2017年“三旧”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库动态调整和核查梳理分类成果(以下简称“城乡更新用地”)的范围,面积约89.58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更新规模上,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的要求,规划至2020年番禺区城乡更新预计实施完成3.7平方公里。目前,番禺区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共123个,包括旧村改造项目27个、村级工业园12个、片区策划13个,旧厂房改造项目26个、旧城改造1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44个。
《规划》提出,在空间策略上,确定番禺城乡更新工作的总体框架,将更新片区、村级工业园和微改造作为城乡更新的三大抓手,形成“一带一轴三圈多园”的城乡更新空间格局。
从土地整备看深圳大项目布局 今年或释放11平方公里
日前,深圳市政府公报显示,深圳市规土委印发《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提出加快推进土地整备工作,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土地供应,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城市发展和社区转型。
深圳人口密度和创业密度全国第一,很早就面临产业空间难以为继的问题。深圳土地资源匮乏,陆地面积仅1996平方公里,已成新时期制约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也由此造成部分企业外迁和“飞地”现象。向存量挖潜力、向土地要效益已成为摆在深圳面前的重要课题。
此前,深圳市政府公报还公布了深圳市2018年度的土地整备计划,提到在去年完成土地整备12平方公里的基础上,预计今年度整备土地面积约11平方公里,其中原特区外整备用地中建设用地的比例不低于六成。
今年深圳的土地整备项目有多少,都分布在哪些区域?
A 破除瓶颈
每个区至少整备一片较大面积的产业空间
从数量来看,2018年深圳计划安排土地整备项目共178项,包括福田区9个、罗湖区9个、南山区13个、盐田区6个、宝安区28个、龙岗区37个、龙华区21个、坪山区12个、光明新区29个、大鹏新区11个、前海合作区2个,其他1个。
在房屋征收计划方面,深圳2018年计划推进市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共78个,包括龙观快速路北延段工程房屋征收项目、长圳安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征收项目等新建项目15个,以及广深沿江高速二期工程、深华快速路、南坪三期等续建项目59个。
此外,深圳今年还计划安排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609个,包括福田区5个,罗湖区2个,南山区10个,盐田区3个,宝安区104个,龙岗区153个,龙华区106个,坪山区56个,光明新区144个,大鹏新区26个。
从深圳市2018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全市土地整备项目空间分布图来看,大部分连片的土地整备地块都位于原特区外,其中大铲湾、航城、空港新城、光明、观澜、龙岗、大鹏等地土地整备地块面积较大。
为落实深圳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区启动整备至少一片较大面积的产业空间”要求,2018年,深圳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项目库将整备完成不少于4.86平方公里土地。原特区外各区完成的整备用地中建设用地的比例不低于60%,整备完成的建设用地中产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
B 项目布局
中轴片区:重点改造香蜜湖片区和高新区北区
2018年深圳计划安排的178项土地整备项目中,福田区的香蜜湖片区(国际交流中心)整备土地83.17公顷,为较大面积产业空间项目。
在今年的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香蜜湖片区被提及作为五大城市新客厅之一。此前深圳市规土委发布的公告中提及该片区将以“世界一流”标准为市民提供一个绿色生态、开放共享、学问活力的城市公共场所,为深圳市打造一个融汇国际交流会议中心、高端金融、学问创意、商业活力街区、公共开放空间等功能,兼具国际品质与地区特色的生态可持续城区。
罗湖区土地整备面积较大的项目包括8.5公顷的红岗创新广场,以及莲塘口岸范围收地17.3公顷。
东部片区:重点建设东部科创总部基地、坪山高新区
东部是深圳土地整备的重要片区。其中,坪山区提出将实施占地面积达353.22公顷的大型产业项目
西部片区:将建“互联网+”未来科技城、光明科学城
相比之下,宝安区的土地整备项目较多,面积较大的土地整备项目也很多,有不少项目达几百公顷。
C 项目推进
18个地铁项目开展房屋征收,市科技馆新馆项目今年启动
深圳市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常规项目表显示,深圳市科技馆(新馆)、撤“二线”收地补偿等房屋征收项目都于今年启动。
深圳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拟修订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
9月26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通知,公开征求《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
《管理办法》修订之后有五大亮点,分别是整合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机制,实现土地精准供应;鼓励企业联合竞买,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完善地价标准,健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构建土壤环境保护机制,强化生态保护;贯彻落实强区放权,细化产业发展监管。
整合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机制,实现土地精准供应主要体现为在《遴选办法》的基础上,对篇章体例进行调整,增加“第二章 重点产业项目遴选”,优化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机制,提高遴选效率。
鼓励企业联合竞买,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主要体现在增加重点产业项目可“联合竞买”,并明确联合竞买相关操作规程,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以空间聚集促进产业升级。
完善地价标准,健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主要体现在《管理办法》做出了以下修改,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上除配套商业以外的建筑类型,出让底价按照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遴选方案确定为单一意向用地单位的,按照市场价格的70%确定;遴选方案确定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单位联合申请的,按照市场价格的50%确定。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的年租金底价按照该类建设用地出让20年期市场价格的3%确定,同时适用重点产业项目优惠70%的比例及产业修正系数0.5,租金按年支付。
构建土壤环境保护机制,强化生态保护包括明确市区环保部门的土壤环境保护职责,市环保部门制定相关规则及标准,区环保部门负责土地供应前的环境评估和治理修复,以及对转让、收回土地的土壤环境评估报告予以核查;其次,设置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前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再次,将土壤环境保护要求纳入产业项目遴选审查、土地供应合同签订、产业发展监管等环节中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考核;最后,明确土地转让、收回前须完成土壤环境评估,修复治理达标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贯彻落实强区放权,细化产业发展监管包括产业发展监管实行属地监管,产业项目所在区政府作为产业发展监管的责任主体,建立并施行“全方位、全年限”监管机制;明确产业监管考核机制,市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本产业领域的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标准文本,以供各区政府参照实行;优化退出机制和梯度处置。
?本栏目稿件整理:林家镁 编辑:林家镁 审核: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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