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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08.15-08.21)

来源:??????2022/8/26 17:19:52??????点击:
政策导向

一、临时用地政策有变!最新规定都在这里了

2021年11月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但仅仅过了9个月,2022年8月2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对这一政策作出调整,规定:直接服务于铁路工程施工的制梁场、拌合站,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可以占用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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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引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引导意见》,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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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讨

一、【行业观察】最全面!最直观!详解如何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来源:i自然新媒体,转自:土行者

为解决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自然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要求,明确激励政策,吸引社会投入,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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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视角】释义: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来源:自然资源之声

编辑:魏莉华

第八条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以及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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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观察】最新政策集成:哪些情形可以占用、使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来源:土言土语

永久基本农田 使用、占用、调整的条件与情形

永久基本农田是需要特殊保护的耕地(水田或旱地),主要种植粮食(应当包括谷物类粮食、蔬菜等,也应当包括棉花、油、糖等,比如新疆的棉田、广西的甘蔗、东北的大豆、山东的蔬菜、河南的芝麻、花生、城市郊区的蔬菜、草莓等),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

是不是除了耕种粮食之外永久基本农田就绝对不能占用和调整呢?显然不是,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也是可以占用、使用或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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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实践

一、益阳:创新工作方法打造耕地保护新模式

文章来源:中国土地

编辑:龚悟云

益阳市是湖南省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近年来,该市通过建立“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打造行政执法四种模式等,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推动全市耕地保护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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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自然微论坛、自然资源科技信息、生态修复网、i自然新媒体、土行者、自然资源之声、土言土语、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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