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工改项目更难做了!
8月16日,为规范全市工业区块线管理,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相关政策,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且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出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等事项的,有关部门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尽快出台。
办法中对工业区块线的基本原则、依据、定义以及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说明。从严控建筑设计规定、加大产权分割面积、提高产业准入与分割转让门槛、首提产业监管回收土地要求等五方面严管“工改工”,受到业内广泛关注。
规模总量:不少于270平方公里
划定标准:
ü 一级线:保障城市长远发展而确定的工业用地管理线;
ü 二级线:稳定城市一定时期工业用地总规模、未来逐步引导转型的工业用地过渡线。
比例:各区区块线内的工业用地的面积不得低于辖区区块线总用地面积的 60%。单个区块线内的工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该区块总用地面积的 60%。
管理要求:
ü 一级线内规划工业用地应予以严格保护,原则上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和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含轨道车辆段、停车场上盖开发)、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ü 二级线内的现状工业用地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应予以保留,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含轨道车辆段、停车场上盖开发)、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以及为促进产城融合确需安排的会议展示、商业零售、餐饮酒店等配套设施外,原则上不得作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调整机制具体流程:区块线的局部调整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ü 一级线调整(含一级线范围调整、减少一级线规模并增加二级线规模等):由各区政府提出调整方案,经市规划国土部门会同市产业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
ü 二级线调整(含二级线范围调整、增加一级线规模并减少二级线规模):由各区政府审批,并报市政府备案。
各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辖区工业区块线局部调整的具体操作规程。
附:深圳市各区工业区块线规模表(单位:平方公里)
辖区 |
基本规模 |
规定规模 |
福田 |
2.82 |
2.88 |
罗湖 |
0.85 |
1.18 |
南山 |
16.78 |
16.88 |
盐田 |
0.83 |
0.83 |
宝安 |
74.20 |
74.43 |
龙岗 |
65.93 |
65.95 |
光明 |
31.64 |
31.81 |
坪山 |
27.35 |
29.55 |
龙华 |
40.72 |
40.74 |
大鹏 |
8.88 |
9.18 |
附:深圳市工业区块范围图
(本文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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